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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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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1月18日
  • 来源:法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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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进行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分别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下列紧急情形之一的,即可进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有权在上述第(4)、(5)两种情况下,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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