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民事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作为一项诉讼制度,则是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赔偿范围、提起和审理程序等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一规定是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还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进行了规定。但是,总的来看,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比较简单,刑事诉讼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还有赖于进行理论研究和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法院解释》中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具体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执法依据。
附带民事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附带民事诉讼性质的特殊性。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问题的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和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是一样的,属于民事诉讼的性质。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不同,因为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审理,所以它又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的复合性。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所解决的是刑事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依据就具有复合性特点,在实体法上,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法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诉讼证据、先予执行、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法院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3.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程序的寄生性。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案件的成立为前提,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不得同刑事部分的判决相抵触,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时效、上诉期限、管辖法院等都取决于刑事案件的情况。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在处理程序上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它必须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刑事诉讼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
附带民事诉讼,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其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经济利益。刑事犯罪往往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有的还是严重的经济损失,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可以使被害人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得到物质损害赔偿。
2.有利于打击和制裁犯罪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从根本上否定了"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陈旧观念,它意味着给他人造成物质损害的犯罪分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对于打击和制裁犯罪活动,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具有重要意义。
3.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全面、正确处理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查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情况,查明被告人如何对待其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这对于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判断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4.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的,这就保证对案件事实的统一性,避免因不同审判组织分别进行审判可能对同一违法行为或同一案件事实得出不同的结论,维护法院审判工作的严肃性。
5.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一方面,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解决的,这就极大地避免了公安、司法机关的重复劳动,节省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减少他们的重复出庭、重复举证等活动,减轻他们的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