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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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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1月17日
  • 来源:法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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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止审理,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情形而裁定暂时停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中止审理的情形主要有:
          (1) 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
          (2)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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