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下列亲属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对于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下列亲属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