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接到“110”报警到现场处理纠纷时,杨某认为民警处理不公,吵吵嚷嚷,在被强行带上警车时咬伤民警,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小伙子王某买假牌照挂在摩托车上,路遇交警盘查,心虚想逃,在与交警推搡中,导致对方手指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吴某和张某在车站牌附近出售盗版光盘,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欲传唤二人接受调查,二人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抓住民警手臂用力一拗,致其受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民警执行临检任务想更深一步检查李某身上所携带的物品时,李某拒不配合,在反抗过程中咬伤民警手部,经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
以上几种情形都会被认定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的实质,是阻碍特定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其职务。使用暴力妨害公务的案件中,对于伤情的描述,常常看到的是“轻微伤”,根据悔罪情形、被害人是否谅解等情节,相应的刑罚一般在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1年不等,其中缓刑的也很多。按照刑法的规定,犯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不要以为推拉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是一件小事,不要以为心虚逃跑可以侥幸地远离行政处罚,也许原本只要罚款就能解决的问题,却因为妨害公务而被刑事羁押,最终被判处刑罚。
在当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如果案卷中有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人与警察或辅警之间有拉扯、撕扯行为、咬伤抓伤警察等,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通常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期望无罪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在遇到有警察到场执行公务的情形下,即便认为警察处事不公,也要尽量避免与警察有身体接触,更不要因口角激发矛盾,不要情绪用事,带着尊敬权柄的心态和行为,免得自己陷入到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中。宗教家庭聚会人员遇到警察到场时,同样需要避免妨害公务的暴力反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