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刑罚适用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 一般情形,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 具有上述8种情形之一,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上述拐卖妇女、儿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既包括一次拐卖3人以上的,也包括多次拐卖妇女、儿童总共3人以上的。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是指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与被拐卖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即具有强奸的性质。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是指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行为人通过欺骗或胁迫手段,迫使被拐卖的妇女违背自己的意志进行卖淫活动,或将被拐卖的妇女卖与他人迫使其从事卖淫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即以绑架的方式拐卖妇女、儿童的。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包括拐卖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拐卖中的殴打、虐待、侮辱等行为,直接致使被害人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的,以及引起被害人或者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包括将妇女、儿童拐卖到外国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