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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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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年10月11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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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实践中,一些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单位一直拖延着,或者寻找各种借口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只是用人单位一直故意拖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仍然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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