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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现象的圣经反思——《天风》2011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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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年10月23日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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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发表于中国基督教杂志《天风》2011年第4期    

        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中有一条规定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一时间,“啃老”、“禁止啃老”、“恶意啃老”等词汇在媒体上再度火起来。专家解读该条规定是从老年人权利的角度,明确老年人有拒绝“啃老”的权利。这条规定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啃老”现象导致老年人权利受侵害而特别制定的。
        “啃老”,简单地说,是指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却依靠老年人的经济资助而生存。“啃老族",也被称为“吃老族”、“傍老族”……根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的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费。调查显示,构成“啃老族”的主要是六类人群:第一类是对就业过于挑剔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以工作太累太紧张、不适应为由自动离岗离职的;第三类是“创业幻想型”的青年人;第四类是频频跳槽者;第五类是单位里下岗的年轻人,他们不满紧张繁忙的工作,然后干脆不就业;第六类也是人数最多的,文化低、技能差,又怕苦怕累的人。 “啃老”现象已经从城市漫延到农村。那么,如何从圣经角度来反思我国现存的“啃老”现象呢?本文尝试提供一些思路,让圣经真理成为指引解决这一问题的明灯。

        第一,“啃老”不符合圣经中“亲手作工”的教导

        从“啃老”的含义以及调查显示的“啃老”人群来看,“啃老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不工作。中文和合本圣经译为:不“作工”。除了在单位上班挣钱被称为“工作”以外,我们认为也包括贤妻良母在家操持家务、抚养孩童的行为。圣经教导我们要六日作工。在和合本圣经旧约中,有五次之多提到“六日你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的类似经文(参出23:12,31:15,34:21,35:2;利23:3)。如果一个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不作工,这显然不是圣经所倡导的。相反,圣经要我们用绝大部分的时间作工,只有一天安息。
        对于“啃老族”来说,也许有足够的理由可以“啃老”,比如,就业压力大、社会风险多、父母养得起,有必要亲手作工吗?亲手作工有什么益处呢?
        首先,我们看圣经上的保罗就是一个亲手作工的榜样。保罗是一个四处传福音的人。他传扬主的福音、建立教会、给教会写书信,除了这些属灵工作以外,他还挣钱养活自己和他人。在《使徒行传》20章33节至34节,保罗说“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保罗是一个传福音的人,有足够属灵的理由不工作,然而他也同时做着织帐棚的工作(参徒18:3)。保罗工作是有原因的:第一,不贪图他人的钱财和衣服;第二,供给自己和别人的需要。保罗工作有着纯正的动机和美好的出发点,他没有“啃”别人的施舍,而是在本人能力范围内劳力、亲手做正经事。保罗自己这么做了,也同样劝勉其他信徒。保罗在给以弗所教会和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信中说:“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又要立志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亲手作工,正如我们从前所吩咐你们的,叫你们可以向外人行事端正,自己也就没有什么缺乏了。”(帖前4:11—12)在这两封书信中,保罗针对偷窃行为,劝勉以弗所人要劳力、亲手作工,这可免去贪图便宜、快速增财的偷盗之心;针对一些帖撒罗尼迦人以基督再来为借口不劳作、依靠别人慷慨资助的现象,保罗劝勉他们要办自己的事、亲手殷勤工作。保罗自己这么做了,也教导他人如此行,因为他知道:亲手作工是行在神的旨意中的。
        其次,亲手作工会带来美好的回报。上文提到《以弗所书》和《帖撒罗尼迦前书》中两处经文,我们可以发现两个事实:(1)殷勤工作需要积极行动: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办自己的事、亲手作工。(2)殷勤工作会带来美好回报:没有缺乏、有余、能分给那缺少的人。当一个人殷勤工作时,他将获得美好的回报,不仅没有什么缺乏了,还能有余,有能力分给那缺少的人。正如《箴言》1O章4节说:手勤的,却要富足。这不正是“啃老族”所期盼的结果吗?
        最后,亲手作工需要不眼高手低,并且为主而作。在调查显示的“啃老”人群中,有一类人是对就业过于挑剔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所谓的天之骄子,就业时高不成低不就,在社会上碰壁后,干脆回家“啃老”。
        对此,我们需要思想一下圣经中的使徒保罗。保罗“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受教” (参徒22:3)。基利家是罗马帝国的行省之一,大数则是基利家省的首府,是当时罗马帝国出名的大学城,以文化、教育、商业享有盛名。保罗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是迦玛列的得意门生,迦玛列是当时相当受犹太人尊敬的律法教师,是“拉比中的拉比”,保罗就好像是一位著名教授的得意门生,不会低于现今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分子身份。然而当他侍奉神时,他不耻于织帐棚的工作,这似乎与十年前沸沸扬扬的大学生擦皮鞋事件有异曲同工(工:细致,巧妙;异:不同的。不同的曲调演得同样好。比喻话的说法不一而用意相同,或一件事情的做法不同而都巧妙地达到目的)之处。我们在此不是要争辩大学生擦皮鞋是否有价值、保罗“博士”是否值得去织帐棚,至少保罗勤劳作工,没有陷入贪恋别人财物的试探中,并且还能供给自己和扶助软弱的人。圣经教导说:“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西3:23—24)可见,人应当亲手作工,重要的不是作什么,而是能作什么,不可以眼高手低,反倒要身体力行、亲手作工,并为主而作。

        第二,因怕苦怕累“啃老”,导致手懒受穷

        在调查显示的“啃老”人群中,人数最多的是怕苦怕累的人。对此,中国文化中有好些这方面的劝勉,比如,苦尽甘来;梅花香自苦寒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甚至有歌曲中唱到“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苦和累本不是坏事,怕苦怕累才是可怕的,因为怕苦怕累而“啃老”,这是逃避现实。《诗篇》126篇5节至6节说:“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那带种流泪出去的,必要欢欢乐乐地带禾捆回来。”在辛勤的汗水和泪水中,将会看到上帝的赐福满满临到。怕苦怕累还与懒惰有关。“啃老族”是有惰性在里面,而懒惰带来贫穷。《箴言》1O章4节说:“手懒的,要受贫穷。”《罗马书》4章4节也道出一个常识:“作工的得工价……是该得的。”有人可能会说那紧接着第5节说的却是:“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这不是说不作工是好事吗?首先这里的“作工”不是我们所说“工作”的含义。现代中文译本将第5节译为:“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为无罪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着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为,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关系。”这节经文不是在强调人不要工作,而是强调人不是靠行为称义,是因信称义。
        圣经鼓励人安息信靠神,但圣经从不鼓励人懒惰不工作。事实上,圣经教导懒惰的人去看看蚂蚁的动作。“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蚂蚁没有元帅,没有官长,没有君王,尚且在夏天预备食物,在收割时聚敛粮食。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你何时睡醒呢?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箴6:6-11)你希望你的家境不穷困潦倒吗?你希望为你的孩子们营造一个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吗?小小的蚂蚁尚且勤劳、有纪律、有先见之明,它们没有官长的驱迫、没有社会的压力,也没有组织,却提早储备,在夏天预备食物,收割时不忘聚敛粮食。当小小的蚂蚁这样劳作时,也许它们也很苦很累,但它们在行。懒惰人幻想却不行动,“创业幻想型”的“啃老族”们正是如此。如果一个人怕苦怕累不工作,消磨的不仅是光阴,也消磨人的志气,心懒手闲,贫穷和缺乏必随之而来。

        第三,“啃老族”很难成为圣经所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之人

        “啃老族”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啃”。“啃”就是索取别人的,“啃老族”是接受的一方,总是在“受”。这与施舍是完全相反的。
        保罗说:“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保罗是一个施舍的人,他织帐棚不仅维持了自己的生存,也扶助了那真正软弱、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保罗是一个施舍的人。通常,我们会觉得“受比施有福”,接受的越多、给出去的越少,自己积存越多就越有福。然而,圣经却说要记念主耶稣教导的话:“施比受更为有福。”《路加福音》6章38节提醒我们:“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因为我们信靠神,所以我们不必惧怕施舍过后会受贫穷。圣经只说手懒的要受贫穷,从没有说施舍的要受贫穷,圣经强调:“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19:17)
        问题出现了:“啃老族”自己都缺乏,又如何有能力施舍呢?的确,表面看来似乎是这样,这是因为“啃老族”的顺序颠倒了。保罗的顺序是:工作一施舍。保罗也许不算富有,但至少亲手作工,以至于不缺乏,而且上帝赐福他有余,保罗又用来扶助别人,上帝又赐福保罗更多。反观“啃老族”的顺序却是:不工作--索取。这是一个越榨越干的顺序,当有一天被“啃”的人离去时,还能“啃”谁? “啃老族”走的是“受”的路线,不是“施”的路线,这与耶稣所教导的“施比受更为有福”恰恰相反。

        第四,“啃老”是贪心的表现

        “啃老”是在获取老年人的经济资助。我们可能会觉得用父母的钱财天经地义,父母也给得甘心情愿。然而,当一个人已经成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时,还总要依靠父母的财物生存,那就不正常了,这其中隐藏着成年子女的贪婪之心。
        “啃老”如何与“贪心”相连?保罗说:“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徒20:33—34)这节经文中有一个对比:贪图别人财物与双手工作。保罗不贪图别人的东西,而是自己亲手作工获取所需用的。一个贪心的人,总想得着别人的东西,而不是自己亲手劳作获得。这就是贪心的表现。
        那么,成年子女“啃老”啃的是家里人,这也叫贪心吗?十条诫命的最后一条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这个“贪恋”就是人心思意念中的贪婪,还没有产生行为之前就已经是犯罪得罪神了。这里没有将父母摒除在外,贪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的财物就是贪心。当贪心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存留并不断滋长时,他不会区分是父母、家中的老年人还是外人,都会贪恋。圣经反对贪心,甚至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远离贪心,也定会远离“啃老”。

        第五,老年人甘心“被啃”是溺爱子女、行义过分的表现

        根据《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新闻媒体中认为这是毫无例外的一律“禁止啃老”。其实,专家解读说这个条例并不是规定所有的“啃老”行为都是违法的。也就是说,老年人有权利拒绝“啃老”,也同样可以接受被“啃”。老年人自愿被“啃”的不算违法,这也不是立法干预的事情。事实上,现实中有不少老年人正是这样心情愿地被“啃”的,这也是许多中国家庭的常态。比如父母会很乐意为子女准备结婚房产等,父母在成年子女的一些过渡时期给予恰当的经济帮助有时是很重要也很必要的,这也是疼爱子女的表现。然而,爱子当有方,不要演变为溺爱。
        甘心情愿、毫无怨言地被成年子女“啃”,这会是溺爱的表现吗?会导致不良后果吗?溺爱就是过分爱护,不断用经济扶助已经成年的子女,不给其独立生活的成长空间就是溺爱的表现。很多时候老年人顾及子女的身体需要和经济需要,却忽略了子女的精神独立和人格成熟,这不是真正的爱,而是溺爱。传道书7章16节说:“不要行义过分……”如果老年人用经济资助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算是一种义行,那么也不能行义过分,因为会造成有他们不能“断奶”。这除了会导致家庭内部矛盾恶化之外,更重要的是助长成年子女好吃懒做、不懂得勤俭节约的作风,因为钱财来得太容易了,很难懂得珍惜。因经济不独立,成年子女在父母面前唯唯诺诺(诺诺:答应的声音。形容自己没有主意,一味附和,恭顺听从的样子)、懦弱、无主见的现象也不在少数。箴言13章11节:“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
        所以,甘心乐意“被啃”的老年人不妨给成年子女一个成长的空间,让他们真正“断奶”,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因为不是自己给子女的越多,子女的积蓄就越多,只有“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13:11下)。

        唯愿正在“啃老”或打算“啃老”的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将贪图他人财物的懒惰之手,转化为亲手做正经事的手和施舍行善的手,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真正长大,荣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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