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作为天国的子民必须遵守《圣经》的教训,同时在世上生活又应当遵守本国的法律,二者并不矛盾。
《圣经》教导我们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前2:13-17)所以基督徒遵守国家的法律,既是尽上了作为公民的本分,更是基督徒热爱国家,热爱民族的具体表现,是合乎上帝心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