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弟兄姊妹谈恋爱但是后来分手了,该怎样处理二人以后的关系呢?
答:说到“恋爱”这个词,现今的涵义很广,很多人恋爱期间就已经同居。刚开始,可能是被对方的相貌、身材、说话的声音等外在的东西所吸引。恋爱时比较羞涩、欲言又止,这种恋爱是很正常的,通过不断的沟通、聊天、思想的交换等一段时间的恋爱之后,需要谨慎思考的是(尤其是女孩子):这个人是不是我能托付终身的人?一旦决定委身后,就进入婚姻。所以,婚姻是有基础的,在结婚之后,身体燃起激情,这样的性爱才是美好的。但是,现今的年轻人过早地进入身体接触中,搂抱、亲吻等身体的表达肆无忌惮,这种迹象表明:这两个人是没有情感控制能力的。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激情。身体的接触最容易像火一样燃烧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去想沟通、了解对方的思想等,身体的接触完全淹没了其他一切,等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激情的火很快熄灭,两个人才发现原来对彼此的思想很陌生,才发现“这个人怎么这样?”甚至有些人结婚后才发现:你怎么是这样的人呢?所以,上帝不让我们在婚前有这些激情的身体接触,包括同居,而是宁静地、甜美地去体会恋爱,然后决定进入婚姻,两性关系是在婚姻之后的,是增加婚姻美好的。现今有些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因为最美好的婚前都尝过了,对他们来说,婚姻就只剩下柴米油盐了,更不想承担责任,所以痛苦。
如果没有两性关系的恋爱,双方分手后,可能情绪上会有一些低潮,但不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仅仅情绪上暂时有一些低落、惋惜等。但是一旦发生两性关系,因为这种关系会在心上、肉体上都有记忆,这样的恋人分手就会撕心裂肺的痛苦,并且对下一任恋人开始不信任,或者会随便地把自己的身体再一次给出去,反正已经给过别人了,心中认为再给其他人也没有关系,自我约束程度降低,这对以后自己的婚姻会产生夫妻间的不信任感,而且会比较容易放纵自己,在婚前有了两性关系,以后进入婚姻中遇到的挑战会非常大。所以,如果没有两性关系,仅仅就是恋爱,分手对恋人来说不是很难的事情。
但是,如果恋爱时已经有两性关系,后来分手又进入和新伴侣的婚姻关系中,此时该怎么处理这之间的关系呢?外邦人婚姻专家会告诉你:要保留隐私。但这是不符合圣经原则的,马太福音5:27-28节,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可见,不是按照行为来看一个人有没有犯淫乱罪,而是按照他的心思意念来断他有没有犯罪。所以,在进入婚姻之前,一定要彻底、完全地了结与以前的恋人之间的关系,而委身于自己的婚姻关系,委身就是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婚姻中,不是三心二意地投入,比如2/3给配偶,还有1/3给别的人,这是不符合圣经原则的。很多外邦婚姻专家会劝嫉妒的配偶不要嫉妒并建议再有个红颜知己,这是不对的。嫉妒在婚姻中不是罪,如果一方有外遇,另一方不嫉妒那才有问题!因为爱你,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外人进入这个婚姻中。有一个姊妹曾咨询过,她的丈夫帮助给一个离婚的姊妹送水,并且在她家三个小时没有出来,这个姊妹不知道该不该问这个丈夫怎么回事。完全应该!因为这个丈夫犯错误了,他给魔鬼撒但留地步,他的行为让他妻子开始有不安全感,一个男人进了一个孤寡的女人房间三个小时,这是说不清楚的,送水可以,但是送到门口,到此为止,如果和妻子一起去送水那没有关系,但是一个人进去就是给魔鬼留地步。婚姻中就是不能容许模棱两可、马马虎虎的事情,所以,圣经将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比作新郎与新妇的婚姻关系,是纯净没有隐私的。
(袁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