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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速算表
  • 浏览数:
  • 日期:2009年10月13日
  • 来源:互联网
  • 【字体:
  • (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

     

    财产案件受理费

    标 的 额

     

    速算增加额(元)

    1万元以下

     

    50

    1万-10万元

    ×0.025

    200

    10万-20万元

    ×0.020

    300

    20万-50万元

    ×0.015

    1300

    50万-100万元

    ×0.010

    3800

    100万-200万元

    ×0.009

    4800

    200万-500万元

    ×0.008

    6800

    500万-1000万元

    ×0.007

    11800

    1000万-2000万元

    ×0.006

    21800

    2000万元以上

    ×0.005

    41800


       
    注:一般民事案件按简易程序受理,诉讼费减半预收,由当事人在《诉讼费用告知书》上签收后将该告知书入卷。


     

    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申请破产的,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

    标 的 额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30

    1千元-10万元

    ×0.010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执行申请费

    标 的 额

     

    速算增加额(元)

    1万元以下

     

    50

    1万元-50万元

    ×0.015

    100

    50万-500万元

    ×0.010

    2400

    500万-1000万元

    ×0.005

    27400

    1000万元以上

    ×0.001

    6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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