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除了对某些特殊标的物的买卖之外,任何民事主体均可成为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指的是实物,而不包括权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也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权利买卖时,要根据具体权利的类型来确定其所应依据的法律规范。如债权买卖应适用《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知识产权买卖应适用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规定。鉴于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有偿合同,对于其他有偿合同具有一定的示范性,故《合同法》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