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规定,
(1)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民事案件,每件交纳150元;
(2)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向法院另行交纳诉讼费用;
(3)如果超过20万元,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受理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规定,
(1)离婚案件属于非财产民事案件,每件交纳150元;
(2)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向法院另行交纳诉讼费用;
(3)如果超过20万元,超过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