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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财产分割须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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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1年07月23日
  • 来源:信望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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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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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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