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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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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2年11月28日
  • 来源:信望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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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第九条规定: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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