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双流县公安局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对前日凌晨时分在广都大道旁一别墅内咬死一名小偷的两条看家狼狗(本报前日报道)执行“枪决”。两只烈犬存在很强的攻击性,是警方作出处死决定的原因。
咬死小偷的狼狗被处死
“15米开外,开了两枪。”昨日下午,东升镇派出所民警黄正洪向记者介绍了现场的情况。昨日上午,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来到两条狼狗所在别墅。与别墅主人陶老板沟通后,民警对关在笼子里的两条狼狗实施了枪决。具体执行此次任务的是一名由武警转业的老民警,枪法极准的他站在15米外开枪,笼中两条狼狗应声倒下,随后民警确认击毙后离开。
“狼狗本身具有攻击性,特别是有攻击人的经历后,攻击性更加强烈。”民警解释,之所以实施枪决,是因为这两条狼狗已存在很强的攻击性,存在继续伤人的可能,为了避免周边市民免受袭击,警方故执行了此次任务。
处死两条狼狗引争议
这起小偷闯入别墅被两条狼狗咬死的的新闻后,昨日一早就有市民致电本报记者询问警方调查结果、两条狼狗如何处理等情况。记者将警方可能处死狼狗的信息转达后,来电市民都称对此处理不觉意外,但仍对两条狼狗的命运表示惋惜。事发别墅旁“电信花园”小区居民、当晚该事件目击者之一的徐先生就称,这两只狗不过是完成了看家护院的职责,被处死有些无辜。另有市民认为,要是当晚狼狗只是将小偷咬伤,再由警方将小偷制服,那现在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狗狗没有错,不应该被处死。”昨日下午,成都“爱之家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陈运莲女士得知两条狼狗被处死后表示,如果不是小偷非法闯入别墅,狗也不会咬到他,这起事件最大的责任还是在小偷身上。而别墅主人虽然是在私人地方敞放狗,但也有管理不善之嫌,负有次要责任。而两条狗咬人完全是出于本能,没有任何过错,被处死十分令人惋惜。
记者随后从警方了解到,民警对两条狼狗的捕杀行为,没有明文法律依据,而捕杀行为是基于长久以来的约定俗成。一名民警称,民警一般对流浪犬采取的是收容管理,对疯犬、遗传病犬采取捕杀。对于此事件中的大型烈犬,如果狗主人主动提出或同意警方进行捕杀,也是可行的。此前成都市就曾出现过藏獒咬伤人后,狗主人同意警方处死狗的案例。
对此,成都君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伟认为,目前现行法律对狗伤人案件的相关规定,只是对伤者或狗主人应负的民事、行政责任进行划分,对狗如何处理则没有明文规定。此次案例中,民警的处决行为,应该看做是在维护公共安全前提下的非常举措。
▲最新消息
死者父母赶赴成都
昨日下午,闯入别墅被狗咬死的死者田军(音)的姐夫接到消息后,从重庆赶到双流确认死者身份,在民警黄正洪的陪同下,他确认了死者正是田军。不过对于尸体如何处理、如何善后等问题,田军的姐夫称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只有等田军父母前来处理。据悉,田军的父母前日已与警方取得联系,目前正从老家贵州赶往成都,今日或明日即可抵达。据警方介绍,民事赔偿问题可能是事件双方协商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