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消息,今年年初,张艺谋与为己写传记的作者黄晓阳打起了官司。张艺谋以黄晓阳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索要赔偿150万。前日,此案进行了一审审理。
印象中国-张艺谋
庭审上张艺谋提出2点说法:
1 张艺谋称黄晓阳在为己写传记前并未经过他本人授权。
2 自传书中伪造了张艺谋的签名,对有些事情存在失实。
传记作者黄晓阳回应:
1 写自传不需要授权,法律也无此规定,如果写自传需要授权,那大家写孔子也算侵权。
2 伪造签名需要法院裁决。文章部分失实情节确实存在。一审后,作为张艺谋的代理律师,佟洁表示索赔150万并未多要,而是要少了。该案一审并未当庭宣判。
书写传记并不需要传记人物的同意,但书中如果涉及了非公共领域传记人物的图片,又未经传记人物许可授权,那么就要构成侵犯肖像权了;本案中张艺谋所提的内容失实的情况如果法院裁定属实,也要构成侵犯了名誉权。这类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的案件主要的认定标准就是看举证是否充分,充分的证据才是最重要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