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是我国继承法的基础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 条开宗明义地指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制定本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 是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具体体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 国家法律确认公民享有并可依法行使私有财产继承权; 另一方面, 在公民的这种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 法律予以救济, 国家以其强制力予以保护。因此, 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凡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都可以依法继承。例如, 公民生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财产, 在其死后都可以作为遗产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2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方式都力求反映财产所有人处分其死后财产的意志, 尊重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说明财产所有人可以采取其中任一种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 这样才能使他人的继承权得到充分实现。
3 .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被非法剥夺。它符合了实现家庭职能的客观需要。只有当发生法定事由时, 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有特定犯罪或违法的行为, 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只要继承人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即视为接受继承。
4 .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不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由本人行使。
5 .公民的继承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 有权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法律保护。例如,《继承法》第8 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 年, 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 年的, 不得再提起诉讼。”这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督促继承人及时行使继承权, 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