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法律——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法律咨询   手机:13436438082 许律师简介
信望爱法律
您现在的位置:信望爱法律咨询网 >> 法律法规 >> 工伤赔偿 >> 浏览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 浏览数:
  • 日期:2011年03月14日
  • 来源:司法解释
  • 【字体:
  •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行[2000]26号 
    【发布日期】2001.06.15 
    【实施日期】2001.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2001年6月15日 法行[2000]26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