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11章30到39节记述耶弗他照他向神所许的愿献上自己的女儿为祭,到底他献的是什么祭?为什么他女儿和同伴要一同哀哭?
让我们先来看看经文。士11章讲到耶弗他为要对付强而有力的亚扪人侵略者,就在他和亚扪军兵作决定性一战的前一个晚上,向神许了一个愿。士11:31按希伯来原文圣经的意思翻译:“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11:34-35节‘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耶弗他看见他,就撕裂衣服, 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什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11:39“……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他行了。……”
我们知道燔祭就是烧尽、献上生命。也就是说,耶弗他献上了自己女儿的生命。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让人很震愕了。所以就有人觉得,这里的燔祭该不是解作烧尽、献上,而是指到献身于敬拜耶和华神的工作,离开族人父家,在全国性的圣所(当时的会幕里)服侍。不少中世纪时代的解经家,就有这样的看法。他们认为耶弗他没有杀死自己的女儿。主要理由如下:一、耶弗他熟悉律法,他应该知道神是严禁献人为祭的。申命记12章31、32 节说:“你们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面前这样行,因为他们(迦南人)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同样申命记18 章10到12节也提到,如果人把自己的儿女焚烧献给摩洛,耶和华就会将他们赶出去。耶弗他作为神使用的士师,该知道这规矩。所以他们认为耶弗他在许愿时,意思是:最先出来迎接我的,如果是人,我愿将他归给耶和华;如果是牲畜,就献为燔祭。二、 经文所以提到他愁苦作难和女儿哀哭,不是因为女儿要死,而是因为女儿要终身为处女、不得出嫁、永远不能成为母亲。因为以色列妇女认为一生不嫁和无生育是最大的耻辱,所以他的女儿就哭,而耶弗他作难是因为他会因女儿不嫁而断了后代,因为他只有一个独生女。
但我个人就比较接受第二个讲法,就是:耶弗他真是献上了自己女儿的生命。其实不少早期的解经家和撰写以色列史的作者都有同样的看法。首先,燔祭的希伯来原文是 olah,这字在旧约里就含有为主烧尽献上活祭的意思。而我们从圣经希伯来原文,就知道当耶弗他许这愿的时候,他是没有想过迎接他凯旋归来的,会是人而不是动物。按士11:31按希伯来原文圣经的意思翻译他的话:“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是什么,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正因如此,他看见女儿出来迎接他时是那么吃惊。我们也对疑耶弗他对神律法的熟悉和遵从的程度。耶弗他的母亲是个信异教的平凡妓女,耶弗他生活在那样的环境时代,有很多时间与 约但河东各族的人相处,耶弗他对神的信仰受到摩押亚扪等异邦习俗的影响是很有可能的。献人祭的确是异邦偶像崇拜的做法,因为摩押人就很习惯用献人祭作为条件贿赂偶像帮他们打胜仗。特别士师记的主题,正是要表现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属灵上离弃神,不尊神和祂的律法为圣,自然会引致道德上的败坏。事实上士师记中的士师们,都是有瑕疵的。基甸就曾经做过一 个金以弗得,将以色列人导向偶像崇拜,参孙更做过些明显违背摩西律法的事。如果耶弗他熟悉律法,如果耶弗他只是让女儿参与会幕崇拜的工作,他该知道利27:4讲过用30舍客勒银子赎回妇女的 规矩。因为利27:1-8,就讲到人许了愿又后悔想赎回献主的人可以怎么做。但士11章并没有提到他想到要赎回。
正因为他许了要献燔祭的愿,所以他和女儿都愁苦。因为女儿死亡将至,生儿育女的希望就熄灭了。古代近东,童女未嫁而死是很不幸的,所以经文有这样的描述。
不管怎样,耶弗他许的愿是愚蠢而不必要的。他对神的认识是受了外邦人的影响。之前神的灵已经感动过他,他如果对神有信心,根本不必许愿再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他如果清楚认识神的本性和吩咐,也不会许这样的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