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咨询律师,问自己是“女儿”,还能继承已故父母的遗产吗?咨询者以为儿子才有继承权,而女儿是不具有继承权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符合我国现行继承法的。
我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妇女的平等权:“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此外,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三十四条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