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法律——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法律咨询   手机:13436438082 许律师简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信望爱法律咨询网 >> 信望爱 >> 圣经解读 >> 浏览文章

《旧约知识》律法书、五经与六经

浏览数: 日期:2012年10月10日 来源:旧约知识十讲  【字体: 】  

  耶稣的时代,希伯来圣经(即旧约)三个部分的前两部分(律法书与先知书)的权威地位已经确定,耶稣常以“律法和先知”一语来指旧约圣经。新约福音书里特别明确的如,“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着重号为作者所加,下同),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又如耶稣在指出最大的诫命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和爱人如己之后说:“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40)。使徒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书上指着旧约圣经时也说:“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3∶21)。律法和先知是希伯来圣经中首先确定为正典的两大部分,两者中律法书又居先,因此它是希伯来圣经中最有权威的部分。

  律法一词希伯来文称“妥拉”(Torah),原意为“引导”、“指路”,意味着它是上帝给人的指引、教导或训诲。以后“妥拉”成为希伯来圣经律法书的专称。律法书指的是《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这五卷书。

  公元一世纪,侨居埃及讲希腊语的犹太人称“妥拉”为 “五卷”(five scrolls),以后著名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约公元155-230)和奥利金(Origen约公元185-254)正式在他们的著作中称“妥拉”为“五卷书”(Pentateuch)。中文译为“五经”。由于传统认为《五经》是摩西所作,因此一般也称为《摩西五经》。

  《五经》总的历史叙事内容包括:世界与人类始祖的起源、以色列诸族长的故事、民族的苦难和出埃及的斗争、旷野的磨练和向迦南地进发的艰苦历程等。《五经》的最后一卷《申命记》的最后部分记载摩西率领以色列民到达约但河东,摩西登上尼波山眺望迦南全境后就死在那里。以色列民进入迦南应许之地的宏伟事业还未完成。《约书亚记》作为《五经》的紧接下文,继续记载摩西死后,以色列民在继承人约书亚领导下进占迦南的战斗事迹。一直记到战斗胜利,十二个支派分配了土地,以色列人定居迦南,约书亚死和埋葬。因此《约书亚记》的内容成全了以色列民出埃及、进迦南、得应许之地的最终愿望。《约书亚记》是《五经》所开始的历史叙事内容的真正结尾。此外,还有另一重要的方面,《约书亚记》的结构、体裁与资料来源等方面和《五经》存在不少共同点,特别和《申命记》更有密切的关联,甚至两者共有一些相同的词汇和字句。例如《申命记》有一句很鼓舞人的话语,“你们当刚强壮胆,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惧他们,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和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申31∶6),同样的字句竟也,出现在《约书亚记》中(书1∶5-6)。十九世纪以来,一些研究旧约的圣经学者根据《五经》与《约书亚记》连续的历史内容和相似的体裁与资料结构,认为《五经》加《约书亚记》构成了一个完整合理的单元,于是仿效《五经》这个名称而改称这六卷书为《六经》(Hexateuch),并提出《约书亚记》与《五经》有相同的资料来源的各种有力论据。

    出处:http://www.ccctspm.org/peixunketang/2009/91/0991852.html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7-2023 WWW.XWA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守望者
  • 京ICP备070182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