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代付赎价
彼前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
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
当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时候他对痛苦并不陌生。尽管事实上他并没有罪,而且他可以选择有礼貌地拒绝所有的痛苦,但实际上他并没有那样做。圣经说:“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来5:8)”
他受痛苦的原因是因为人类的罪,他因罪而遭受痛苦。但就神而言,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他用自己代替了我们的罪孽,他,并没有罪,却因我们的不义成为罪,在神看来却成为义。他的舍命如此伟大、配得尊敬和称颂,是那样的完全,对他来说,一次献上已经足够。他为罪一次受苦。你可能还记得在旧约圣经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复的献祭。
耶稣为什么将自己献上?是为了能将我们带向上帝,是为了使我们与神之间有一条通道。“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因为我们两下藉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弗2:18)”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10:19-20)”
现在请思想片刻,如果永生神的儿子都没有被免除痛苦,为什么基督徒就应当免除痛苦呢?特别是当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1:29)”
耶稣是完全公正和公义的。你和我是神律法下的罪人,我们违背律法、不尊重神的命令、亵渎神的名。
现在,让我们回顾这个重要经节的核心要点:基督做了什么?他为我们死并且复活了。为什么他要这么做?是为了将我们带到上帝的面前。耶稣必须带我们来到上帝面前有两个原因:首先,我们自己的努力失败了。“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第二,我们不能凭自己的行为救自己,“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那么,根据以上所述,让我问你:你是否曾经悔改归向神并且将信心建立在耶稣基督身上呢?为什么现在不这样做呢?
本文摘自:[美]Leroy Eims:“Topical Memory System Commentary”,译者:李梅;校对:Xia 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