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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四个与外邦人结婚的特例
作者:袁大同  文章来源:海淀基督教堂  点击数 1391  更新时间:2012/2/16 11:30:13  文章录入:信望爱法律

    问:约瑟顺从法老娶了外邦女子,圣经后面没有记载这个外邦妻子对约瑟有任何影响,如果在生活中我们基督徒也有这样的“感动”,是否可以和不信的人走进婚姻呢?

    答:
非常好,圣经中不仅讲到约瑟,还有三次都提到与不信的人结婚,包括路得原本是摩押人嫁给了波阿斯,以斯贴嫁给了外邦的王,妓女喇合也在耶稣基督的家谱中。我在婚姻辅导中讲过,有些情况确实要违返律例的,就像救火、救人、警察为了排解交通堵塞逆行,难道我们想也要跟在后面逆行吗?凡事凌驾在律法之上的都属于特殊的情况,但目的一定是为了公义,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以斯帖为什么要嫁给外邦的王,那是为了以后通过以斯帖拯救以色列人。还有一个例子,古时的部队不能回到首都,国家受到外部威胁烽火台点火,部队见到烽火台的火才可以来到首都救援。路得是为了基督的降生而嫁的(其实,路得追随婆母回到伯利恒之前她已经选择了神和神的国。路得记1:16)。因此凡事凌驾在律法之上的必是为了神的公义目的。

(袁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