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是一项时间性、法律性、科学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进行侦查工作除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外,还必须根据侦查工作的特点,遵守下列原则:
1.迅速及时原则。指发生刑事案件后应立即组织力量,拟定调查方案,开展侦查活动,决不能有丝毫的拖延,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毁灭、伪造等各种对抗侦查的活动,以及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2.客观全面原则。要求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一定要实事求是地从案件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收集证据,同时还要注意收集正反两方面的证据,不能先入为主,凭想象办案。
3.遵守法制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这不仅是侦查质量和效率的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要求。
4.保守侦查秘密原则。在侦查活动中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有关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否则不利于对案件的侦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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