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遇假种子可求助政府机关
作者: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20  更新时间:2012/3/16 17:57:58  文章录入:信望爱法律

  案例:陈先生以6000元从吕先生处购买了牛角椒种子用于种植,后其收获的果实却是羊角椒。涉案种子系吕先生从种子公司购得。陈先生诉至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先生所收获的果实与种子宣传内容严重不符,种子公司、吕先生应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判决两者赔偿陈先生包括预期损失在内的37万元。

  点评:鉴于种植业的特殊性,法院认定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及由此导致的损失数额,最终判令生产者与销售者连带赔偿受害人损失。法官建议种子使用者一旦发现所购种子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一定要积极主动向农业(牧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案,寻求行政机关的救济。